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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要求切实做好淤地坝防汛工作
更新时间:2013-04-24 16:56:00  |  点击次数:3149次

   4月24日,省水利厅发出《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淤地坝防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水利水保和防汛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全力做好全省淤地坝防汛保安工作。

    《通知》指出,我省黄土高原地区汛期天气多变、局部地区发生洪涝灾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各地要针对我省淤地坝多、分布广的特点,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将淤地坝的安全度汛作为今年淤地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淤地坝工程防汛度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千方百计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淤地坝安全运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淤地坝防汛度汛责任纳入各级防汛责任体系,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签订的《甘肃省淤地坝安全运用和除险加固责任书》要求,落实淤地坝安全运用目标任务和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淤地坝防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责任人及主管部门责任人,对骨干坝和位置重要的中型坝,要逐坝明确淤地坝防汛政府、主管部门和技术责任人,并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示。要对辖区内的淤地坝工程逐坝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不仅对坝体和放水建筑物的运行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同时还要对照检查安全管理责任、日常运行管护责任、防汛预案制定、防汛物资及防汛队伍组建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险情和隐患、无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淤地坝,要制定应急抢险预案,空库运行,并加强上坝巡查,及时掌握险情发展趋势,保证淤地坝安全运行;特别对已蓄水的淤地坝,要严格按照淤地坝“滞洪排清”的运行方式,汛期及时排空库容,确保淤地坝度汛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明确淤地坝防汛工作目标,逐级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切实落实防汛抢险各项措施。一是各地在制定本辖区淤地坝总体防汛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对骨干坝和中型淤地坝逐坝制定预案。特别对工程下游有村庄、学校、工矿、道路等基础设施,溃坝后可能影响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淤地坝,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明确“防、撤、抢”措施,落实汛期上坝巡查及防汛值守制度,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强与气象等部门沟通,做好防汛值班工作。落实汛期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和汛情报告制度。三是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防汛物资。各地要尽快落实淤地坝防汛经费,储备防汛物资,在工程附近交通便利的地方储备好编织袋、砂石料等各类防汛抢险物料,并做好防汛抢险物料的仓储和管理。有淤地坝防汛任务的乡、镇应组建淤地坝应急抢险队伍,并进行实地演练和培训,提高防汛应急抢险能力,真正做到组织到位、预案到位、队伍到位、物资到位。

    《通知》还就在建的中型淤地坝和正在进行除险加固的淤地坝的安全度汛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